昨日,省财政厅发布消息将动用3500万元财政资金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为鼓励我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我省决定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创新活动。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开展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利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利用、资源与环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的研发以及航空航天配套技术及高技术服务业的研发和利用等。
财政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引导性支持。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费用给予适当的无偿资助,资助额度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且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具有一定创新性、需要投入较大研发资金或需中试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且银行已给贷款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财政部门提醒,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后需要专款专用。对企业违反规定使用、骗取创新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省财政厅将收回已安排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