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商工部公布了历时两年之久的对华铝轮毂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对中国企业的裁决税率分两档: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税率是1.37美元/公斤,其他企业是2.15美元/公斤。
印度对华铝轮毂反倾销案于2012年12月发起,金华市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立即参与应诉。我国共有11家企业应诉,金华市应诉企业数占全国的54.5%。获得较低税率1.37美元/公斤的7家企业金华市就占了4家,分别是今飞凯达、曙光实业、保康轮毂和郑泰汽轮。
据了解,此起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是用于机动车辆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车轮直径为12~24英寸,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这是继欧盟、澳大利亚后,金华市铝合金车轮行业遭遇的第三起贸易调查案。浙江省涉案企业共有40家,涉案金额达3219万美元。其中金华市共9家轮毂企业涉案,涉案金额达837万美元,占全省涉案金额的26%。
案件发生后,金华市轮毂行业外贸预警点第一时间将此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并马上召开涉案企业、律师进行应诉准备。随后,预警点持续跟踪案件的发展和涉案企业的应诉进程,并在预警平台上公布案件进展信息。相关涉案企业也都聘请了专业律师,积极应诉。
印度对华铝轮毂反倾销案是金华市企业近年来成功应对的第二例案件。第一例是2011年澳大利亚对华铝轮毂反倾销反补贴案,金华市两家企业应诉,浙江曙光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全国最低税率。
同时也应该看到,此次反倾销终裁中,所有韩国出口商最终的关税税率是1.18美元/公斤,所有泰国出口商的税率是1.06美元/公斤。其实,我们传统制造业的产品在走出去时,自身也存在着核心竞争力不够的问题,容易出现同质化的价格战,被别人抓住把柄。此次,虽然一些企业官司败诉,被征收了较高的税率,但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这些企业应该意识到面对各种反倾销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企业不能停留在以量取胜的阶段,更重要的是以创新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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