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意见显示,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山东省将加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加强金融逆周期调节机制建设、培育诚信守法金融文化、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建立金融案件处置绿色通道。
其中,要求积极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制定精准度高、因企而异的信贷投放措施。对“5+4”(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煤炭、化工)等传统行业的优质企业特别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要及时给予有力支持;对传统行业中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运用收回再贷、续贷展期、资产置换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对无市场无前途的“僵尸企业”,要逐户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避免“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除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外,还应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银行信贷资产权益,防止企业在重组改造中悬空逃废银行债权。
此外意见表示,2016年将继续执行重点行业升级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强化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益职能,扩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在符合国家、省规定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发生风险时,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银行等要按合同约定合理分担损失。对诚实守信、风险控制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融资放大倍数等措施给予有力支持。
山东作为电解铝企业的集中地,电解铝总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22.5%,此《意见》或对电解铝企业有一定的扶持作用,帮助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及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问题。但具体《意见》细则未出,暂时无法判定其对企业的实际利好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