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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模具技术和设备展览会参展模具及模具标准件评定活动
来源: 阅读次数:1116 时间:2009-04-20 |
一、评定介绍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模具技术和设备展览会将于 2006 年5月8日~12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了推动模具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参展产品水平的提升,增加模具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进一步开拓市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应广大模具企业要求,由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负责将在本届展会期间对我国企业参展并申报的模具及模具标准件的质量和制造水平进行评定。
对参展模具及模具标准件进行评定活动,是国际模展的重要配套活动之一,此项活动不向参展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自1990 年第三届国际模展至今,在历届模展上,共评出了具有国际水平的模具和模具标准件221项、评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模具和模具标准件581项。评定活动极大地激发了模具企业的创造活力,推动了模具行业的技术发展。
由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的模具评定专家组,其成员为国内模具行业的技术权威、国内重点院校的研究人员、国内龙头模具企业的领导等,成员均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资深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高级技术专家。专家组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展会期间深入到申报评定的参展企业展出摊位,听取相关技术人员对参评产品的介绍,并参照评定标准,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将参评产品评定为 A、B、C 三类。
A类: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的模具或模具标准件;
B类: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模具或模具标准件;
C类:具有国内较好水平的模具或模具标准件。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将对获得A类和B类的参展展品颁发证书。
二、评定范围
1. 只评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模展并申报参评的模具(包括模具标准件)展品。不能将模具送到
展览会展出的,应把模具制件送到展览会展出。
2. 只评定2004年以来我国制造的模具产品。
三、评定资料
申报参加评定的参展产品,除送展模具(模具标准件)及模具制品以外,尚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表(见附件);
2. 模具总图及必要的零件图、产品零件图、模具照片;
3. 模具鉴定报告或设计和研制报告及有关说明书;
4. 模具生产的产品零件样品( 不允许去毛等二次加工); 如多工位级进模要求提供能反映排样的料
头,注塑模要带浇口及浇道;若零件过大,则提供零件照片;
5.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说明;
6. 用户意见书 。
以上2~6项材料由参展人员自带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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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送办法
1. 参展模具企业可直接向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申报;
2. 台湾模具展团、香港模具展团可组织集体申报;
3. 各省市模协展团可组织集体申报。
五、报送日期: 2006 年3 月31 日前
六、报送联系方式
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547 号
邮政编码:215005
联 系 人 :孙洁
电 话:0512-67274551
传 真:0512-67778215
E-mail :tzjgfh@pub.sz.jsinf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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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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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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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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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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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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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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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何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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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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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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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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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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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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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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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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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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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企业展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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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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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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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复印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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