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材出口量大幅下滑,进口钢材不断涌入国内市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计划在3月完成钢材产品进出口税率调整的方案以及实施公平贸易的政策。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海外市场需求下降,从2008年8月开始,中国钢材出口量持续下滑,单月出口量由当月的768万吨锐减至11月的295万吨。
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从当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的出口关税,希望以政策刺激钢材出口。
但这一政策并未带来持续的提升效应。去年12月的钢材出口量虽小幅上升至317万吨,但今年1月的出口量又下滑到191万吨,创下至2006年1月以来的新低。
为此,近期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进一步提出:要改善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钢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同时要研究解决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赋政策,今年一季度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规划》指出,在继续对低附加值产品实施控制出口的政策导向下,适当调整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具体措施为:继续实行生铁、铁合金、钢坯、钢锭以及附加值较低的线材、螺纹钢征收10%-25%的出口关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提高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
《规划》指出,积极组织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确保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维持在钢铁生产总量的15%以上。
对于进口钢材,《规划》表示,对国内能够生产、在质量上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觉得逐步恢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是针对以加工方式进口到中国的钢材而言的,”北京钢联资讯总监徐向春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国的进口钢材中有一半以上是以上述方式进口的,而以这种方式进口是没有关税的。
根据《规划》,钢材产品的进、出口税率调整方案和实施公平贸易政策将由财政部牵头,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共同参与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