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外经贸局获悉,4月1日国家提高有色金属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后,佛山116家铝型材企业将从中获益。
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铝型材商品出口退税率由零提高到13%。
据佛山海关统计,2008年我市出口涉及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铝型材商品企业共116家,其中包括佛山澳美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等出口大户。2008年和今年1~2月,全市涉及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铝型材商品出口额分别为3.6亿美元和3277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45.7%和19.3%。
实际上,2007年国家将部分铝合金型材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1%或8%下降至零后,佛山铝材制造行业出口便逐年下滑。资料显示,仅2008年,佛山铝型材出口企业数就比2007年减少53.4%。
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取消出口退税带来的出口困境,2008年我市铝型材企业通过市外经贸局和行业协会,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困难和诉求;佛山澳美铝业等企业参加了商务部、省外经贸厅等有关部门举行的座谈会;市外经贸局还专门汇总了出口退税率下调和取消对我市铝型材和五金制品行业的影响的数据。直至今年2月底,市长陈云贤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恢复部分金属制品和铝合金型材出口退税率的建议”,使得提高铝型材出口退税率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4月1日起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铝型材商品出口额几乎占我市全部铝型材商品出口总额,均是我市企业的主要出口商品。”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将提振我市铝材制造企业出口信心,在稳定外贸出口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