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07年1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亿元(共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巨轮转债”,代码为128031),并于2007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巨轮转债”于2007年7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巨轮股份”,代码002031)。
截至2009年8月24日,已累计有176,968,000元“巨轮转债”转成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巨轮转债”的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巨轮转债”将于2009年8月25日起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于2009年8月28日停止交易。
2009年8月27日收市前,“巨轮转债”持有人仍可以正常交易和依据约定的条件按7.37元/股将“巨轮转债”转换为“巨轮股份”,转股代码仍为"128031"。2009年8月28日,公司将依据此前公告的董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和有关提前赎回程序按103元/张(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未转股的“巨轮转债”。
载止2009年8月24日“巨轮股份”收盘价为11.60元,可转债转股价为7.37元/股。“巨轮转债”持有人如在2009年8月27日收市前不及时转股,存在因所持有的“巨轮转债”在赎回日(2009年8月28日)被赎回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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